公积金离职后不提取会怎样?

住房公积金离职后不提取公积金会一直存在公积金账户中,并且会按照存储余额计算相应的利息。另外,员工离职后,在满足一定条件时,公积金账户会被封存,但等到员工到新单位以后,仍可以启封原公积金账户由新单位继续缴纳公积金。

为什么离职了公积金不让取?

员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是需要满足特定条件,如果员工是本地员工,那么提取住房公积金和员工是否离职是没有关系的。如果员工是外地户口的,那么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后就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。

法律依据:

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

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:

(一)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的;

(二)离休、退休的;

(三)完全丧失劳动能力,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;

(四)出境定居的;

(五)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;

(六)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。

依照前款第(二)、(三)、(四)项规定,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,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。

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,职工的继承人、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;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,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。

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,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,并出具提取证明。

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,并通知申请人;准予提取的,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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